第九届中国锦鲤大赛章程 2009-12-26 11:29:50 来源:一度水族 [浏览次数:]
一、参赛资格
为保证参赛锦鲤的品质、防止鱼病的传播,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锦鲤进行审核,所有参赛锦鲤须委托以下单位办理出赛手续。指定代理单位名单见附件
二、 参赛章程
1. 参赛者必须遵守赛会规则;
2. 参赛锦鲤送到展场时间:2009年12月29日(9:00前);
3. 参展锦鲤必须健康无伤病,如有伤病者赛会有权撤消其参赛资格;
4. 参赛锦鲤须在比赛前7天停止喂食;
5. 参赛锦鲤经大会确认其类别及体长后,不得提出异议和变更;
6. 参赛锦鲤必须经组委会指定的代理单位办理手续,方可获得参赛资格;
7. 赛会将尽力保障参赛锦鲤的健康和安全,但对意外创伤、遗失及死亡不负赔偿责任。
8.参赛锦鲤须严格遵守分组比赛规定,凡发现超出该报名组别部别者视为违规,组委会将对参赛代理单位进行处罚。处罚办法:每尾超部锦鲤罚款2000元,罚金交到组委会指定人员。
















